信件编号: | 2019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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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询问:2014年度研发经费贷款利息补助 |
来信时间: | 2015-12-01 00:00:00 |
来信内容: |
局长:你好!请问:2014年度研发经费贷款利息补贴评审是按照什么依据来评定的?为什么我们家也报了资料,怎么没有被评审到?请领导给予指教?以便我们改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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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科技局
   答复时间:2015-12-08 11:55:07
答复意见: 关于对安徽恒晶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贴息补助情况的答复
安徽恒晶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的邮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活动,今年10月我局启动了企业研发投入贷款贴息补助工作,并通过芜湖市科技局官方网站(http://kjj.wuhu.gov.cn/)发布了《芜湖市企业研发投入贷款贴息补助实施方案》(芜科计[2015]20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芜科计〔2015〕21号)。 根据芜科计[2015]20号文件规定,申请补助对象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研发机构、有研发活动,上年度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研发投入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市统计局审核上报数为准)以上,且占年销售收入比重1%以上,按有关规定列支研发经费,单独设立明细账,并向银行机构申请研发投入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对贵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你们提供的2014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科技项目情况表”中,无研发项目,“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显示无研发经费投入,不符合“上年度研发投入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市统计局审核上报数为准)以上,且占年销售收入比重1%以上”的补助条件,因而未能获得今年企业研发投入贷款贴息补助。 研发投入是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建议贵公司高度重视科技统计等基础工作,年终年初要安排专人负责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等报表的填报,为今后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创新政策兑现做好准备。 此复。
芜湖市科技局 201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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