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芜湖市科技特派员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根据《芜湖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芜科办〔2021〕24号)和《芜湖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芜科特派〔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芜湖市科技特派员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年度选派到无为市、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三山区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工作实效和服务满意度等,主要有:
1.在服务态度、技术水平、工作纪律、服务次数(全年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2.引导转化应用农业“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培训,引导带动、创新创业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解决实际问题情况。
三、评价程序
1.各市级科技特派员要认真总结派驻工作,评价材料(《芜湖市科技特派员评价表(个人)》、市科技特派员评价情况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版报送至派驻村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相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派驻村(社区)组织开展评价工作,通过查阅评价材料、座谈调研、实地走访等形式,评估了解科技特派员履职尽责情况、服务效果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等,填报《芜湖市科技特派员年度评价考核表(村、社区)》,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当年辖区选派总人数的40%。
3.各相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芜湖市科技特派员年度评价考核表(村、社区)》汇总并行文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将收齐汇总的评价材料(《芜湖市科技特派员评价表(个人)》、市科技特派员评价情况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件报送至市科技局人才科邮箱(whskjjrsk@163.com)。
四、时间要求
1.各市级科技特派员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及PDF扫描版,于2月21日(周五)前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收齐汇总后于2月26日(周三)前报送至市科技局人才科。
2.各相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于2月26日(周三)前将《芜湖市科技特派员年度评价考核表(村、社区)》汇总并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人才科。
联系人:李畅 联系电话:0553-3831592
附件:1.芜湖市科技特派员评价表(个人)
2.2023年度市科技特派员评价情况汇总表
3.芜湖市科技特派员年度评价考核表(村、社区)
4.2023年芜湖市科技特派员派驻安排表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