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科技特派员2023年度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科技局、三山经济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指引)的通知》(芜科特派〔2022〕1号)和《芜湖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芜科特派〔2022〕2号),市科技局开展了对2023年选派的市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参加评价为2023年市科技局选派的116名市科技特派员,其中无为市24名、南陵县14名、镜湖区5名、鸠江区18名、弋江区15名、湾沚区16名、繁昌区21名,三山经济开发区3名。评价工作由市科技特派员派驻点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对口服务村(社区)组织开展,重点从科技特派员履职尽职情况、服务效果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开展审核,确定评价等次。
二、评价情况
本次获评价“优秀”等次的市科技特派员45名,“称职”等次71名。(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派出单位对本次评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市科技特派员,按规定落实补助并给予全额报销工作经费或按所在单位规定落实补助。
2.评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市科技特派员,其2024-2025年度的补助经费将由市科技局拨付到各派出单位账户,派出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3.各科技特派员应继续发挥自已的技术专长和技术经验,积极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切实发挥在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帮扶指导作用。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科技特派员评价结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