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区域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奖励工作。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承担对口帮扶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 斐 科长
联系电话:383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