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9 16:24信息来源: 芜湖市科技局阅读次数:编辑:芜湖市科技局 字体:【  

2023年38日芜湖市科技局印发《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芜科办〔20231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政策背景和依据

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完善科研经费使用,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流程的要求,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22年6月2日,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改革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举措》的通知2022年省科技厅对《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意见征求。我市高度重视科技领域改革,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研资金和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修订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修订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的需要,也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科技项目管理的客观需要,践行为科研人员减负、为科技赋能的具体体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1.简政放权以利于开展科研工作为目标,以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为前提,充分赋予项目单位和主持的科研自主权,可做可不做的审批一律不做,可有可无的环节一律取消,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切实增强广大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2.明确责任全面推广科研诚信承诺制,减少审批环节,同时对科技项目在资金使用和流程监管中,不同环节各主体、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做到各环节都有据可循,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充分赋予科研主体以自主权

3.贴近实际国家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科技项目的数量、资金也迎来了极大地增长,本次修订办法本着贴合实际、利于管理的原则,对不满足实际需要的条文进行修订完善,以解决项目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科技局在文件修订过程中,除了遵循省里《关于完善改革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举措》、《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试行)》等文件规定,同时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认真学习领会,结合芜湖实际情况开展修订工作,形成了《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2月22日向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征求了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市科技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管理办法,形成了《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修订完善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芜湖市科技项目的规范管理,强调对科研主体的简政放权,为科技创新工作充分赋能

五、主要内容

我市最新修订的《办法》共包含:指导思想和原则、适用范围、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式、管理职责、项目申报受理、项目立项、项目实施与验收、项目经费管理、项目档案管理、奖惩措施等十个部分,系统的对项目管理做出了规定。

六、创新举措

主要创新有三个方面:

一是实行诚信承诺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代表研究团队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主持人全权处置科研经费的使用,不需额外向主管管理部门报告。

二是改革项目经费管理简项目预算编制,对预算编制中的明细进行了极大地简化,只包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对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绩效,独立科研人员积极性。

三是落实科研尽职免责对已经勤勉尽责、未谋私利的科研主体予以免责,不计入科研诚信;对勤勉尽责、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领导干部和部门,免除决策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市科技局采取抽查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项目实施期检查。项目验收时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及成果报告,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

二是加强指导市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科研经费和科技项目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违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有关情况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管理科

解读人:叶世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383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