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科技服务机构高企申报绩效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5:05信息来源: 芜湖市科技局阅读次数:编辑:芜湖市科技局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市科技服务机构积极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助力高企倍增计划实施,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2022年度市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申报绩效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条件

1.在我市注册成立运行一年以上,从事科技咨询、科技管理、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工作,且2022年服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达到20家以上(其中新认定高企不低于50%)。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执业纪律,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无不良信誉记录。

3.有固定办公场所,内部管理规范,机构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

4.能积极协助配合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二、申报材料

1.《芜湖市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申报绩效奖励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22022年度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及证明材料(注意表中只填写2022通过认定的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与相关认定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合作协议与发票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

3.科技服务机构2022年服务高企申报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

4.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科技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人员情况、经营状况等证明材料,市外业务拓展或建立分支机构情况介绍

三、材料复核

1.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填写《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包含2022年各县市区、开发区所有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市科技局对科技服务机构申报材料、《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汇总表》进行比对复核,对复核有问题的,及时与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所认定通过的企业核准相关情况,进而确定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申报认定数量。

四、绩效奖励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绩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提交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五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兑现奖励。

五、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应认真填写《芜湖市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申报绩效奖励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经调查核实的,取消当年度绩效奖励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绩效奖励

2.申报材料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经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2384日前行文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局,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和电子版。各县市区、开发区均需报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

 

联系人:宋金谦  3831594  wuhushikjjgxk@163.com

 

附件:1.芜湖市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申报绩效奖励基本信息表

      2.2022年度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情况登记表

      3.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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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芜湖市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申报绩效奖励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2:2022年度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