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
2023年12月1日,芜湖市科技局印发《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芜科办〔2023〕50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政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2023年3月24日省科技厅发布《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通过加强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预备队”,提升我省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制订市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旨在进一步明确细化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流程,提出更为符合芜湖实际的认定标准,推动创新资源向科技领军企业集聚,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勇闯更多科技创新“无人区”,提升我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增动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科技局在文件修订过程中,主要参考《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关于打造产业创新中心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举措》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同时积极借鉴先发地区的做法,结合芜湖实际开展制定工作,形成了《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9日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市科技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行动方案,形成了《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 (送审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集中资源,加大在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在创新政策落实、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力争到2025年打造20家以上具有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市级科技领军企业,注重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重大科技问题,发挥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引领芜湖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我市最新发布的《方案》共包含: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培育条件、认定标准、申报程序、培育措施、奖励政策、动态评估八个部分,系统的对市科技领军企业申报、认定、培育、支持各环节做出了规定。
六、创新举措
主要创新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阶梯式培育机制。建立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通过“阶梯式”的培育认定条件,储备一批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认定一定数量的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充实省级科技领军企业源头活水。
二是明确支持奖励政策。将对被认定为市科技领军企业的3年有效期内享受各类政策支持,从科技项目、建设研发机构、应用场景支持及创新创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是实施动态评估机制。自2024年开始,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年根据市科技局通知,视情向市科技局推荐补增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对象名单。市科技局将根据需要从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中适时开展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对到期市科技领军企业进行重新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继续认定为市科技领军企业,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再保留市科技领军企业资格及相关扶持政策。
七、保障措施
明确将科技领军企业或培育对象作为“科技部门常态化服务企业”的重点服务对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优先支持培育企业承担市级科研项目并优先推荐申报承担省级科研任务,强化领军企业知识产权引育,深化领军企业同大院大所合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
解读人:江 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383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