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23年6月26日,《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芜科办〔2023〕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和依据
概念验证中心是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开发等服务,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新型载体,《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提出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工作任务。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是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化的重要载体,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将推进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基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省科技厅制定《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试行)》,全面启动组建工作。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 号)精神,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落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公共研发平台。聚焦我市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支持我市企业建立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开发、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等服务的公共研发平台。
三、 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科技局在调研企业研发情况及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2023年4月25日市科技局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市科技局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在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四、 工作目标
引导和规范我市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发展,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落地,为建设省域副中心,人民城市提供科技支撑引领。
五、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认定管理、考核服务、附则四个部分内容,其中:
1. 总则提出了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指导思想、产业导向和职责分工等。
2. 认定管理提出了对申报主体资质、场所、人才队伍、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安全、环保等的要求,明确了申报流程。
3.考核服务提出了对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复审、整改、重要事项变更等的要求。
4. 附则提出了管理办法的有效期为3年。
六、创新举措
对建设期内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其运营主体在申报市级科技项目时,不受有无科技创新平台条件限制。对正式纳入认定管理的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依据《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给予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是市科技局会组织专家对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公示等环节的正式纳入认定管理,有效期三年。
二是每年对获得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实行复审,复审工作由市科技局发布通知,按上述认定条件和验收程序进行,复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撤销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称号。
三是对正式纳入认定管理的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依据《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给予支持。
八、解读机关
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建设科
解读人: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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