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解读】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洁:解读《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日前,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洁就《办法》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
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是由芜湖市科技局按照《办法》进行备案管理的,从事技术研发、成果熟化、人才培育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是我市技术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怎么申报?
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开展现场考察及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等),审核结果对外公示,并择优提出推荐名单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的研发中心推荐名单开展随机抽查复核,经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发文正式备案。
三、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分为企业类和高校院所类。
申报企业类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是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
2.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不少于300万元,拥有申报领域的相关产品。
3.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4.拥有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研发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30%。
5.拥有筹措配套资金的能力和自有资金,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申报高校院所类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是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
2.依托单位拥有申报领域内2件以上发明专利或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发表论文5篇以上。
3.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拥有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研发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50%。
5.与在芜企业有着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四、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有哪些支持政策?
优先支持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省企业研发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研发中心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