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五五”芜湖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08:49信息来源: 芜湖市科技局阅读次数:编辑:芜湖市科技局 字体:【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十五五”芜湖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塑造“芜湖科创”品牌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芜湖科技战略布局,重点支持开展事关全市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产业创新、科技招商、科技人才、科技企业、科技治理等研究,为引领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型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高质量的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具体选题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是在市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具有能胜任重大决策研究任务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和顺利实施项目的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信用记录。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
    (二)申报资格。项目主持人应熟悉市情,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申报时无主持且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或课题(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年龄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主持人须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组人员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并保持和需求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按时提交决策咨询报告等。申报单位及项目主持人须保障人员和时间为市科技局提供相关现场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
    (三)申报书要求。原则上项目名称不可更改,项目申报书应聚焦芜湖,紧扣选题,须覆盖申报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以产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高质量成果为目标,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项目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参照申报指南和实施期限要求制定计划进度与中期阶段性成果指标、验收考核指标。
    (四)限项规定。作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第2位、第3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每个选题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
    (五)审核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
    (六)其他有关事项。项目申报时须附科研诚信承诺书,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实施联合惩戒期限内的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若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主持人登录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http://60.167.58.101:81/)进行网上申报,填写《芜湖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用户使用指南)
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0月25日8:00,关闭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强化主动服务,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于申报系统关闭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将于11月13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各归口管理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函、汇总表(附件2)送(寄)至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市民服务中心C1座1楼公安出入境8号窗口,电话:2963109)。
    (三)统一受理。市科技局依据推荐函和申报材料,完成受理、审核工作,将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申报材料质量高的项目,择优予以立项支持。若申报项目未达到立项标准的,不予立项,所涉及的指南选题空缺。
   四、咨询电话
    1.网络技术支持:025-84810000(转8839)(工作日9时至17时);
    2.市民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0553-2963109;
    3.业务咨询:0553-3119683。

    附件:
         1.“十五五”芜湖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2.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2.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2024年10月22日